第二届“中国园林”摄影大展2015年10月10日截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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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网编:王可欣 | 时间: 2015-10-10 | 浏览: 398

第二届“中国园林”摄影大展2015年10月10日截稿

 

    首届“中国园林”摄影大展于2014年成功举办,得到了全国摄影爱好者的广泛响应,共收到投送作品7万余幅,评出入选作品135幅。为全面展示中国园林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多元的功能、辉煌的成就、深远的影响,弘扬中国传统园林文化,吸引更多摄影爱好者对园林摄影的关注。中国园林博物馆与《大众摄影》杂志社合作的,在2015年举办第二届“中国园林”摄影大展,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从摄影艺术角度解读中国园林。

 

主办单位:中国园林博物馆、《大众摄影》杂志社

协办单位: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摄影专业委员会

 

一、征稿规则

1、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含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台湾地区)和海外各地摄影家、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所有选送作品必须取材于国内的园林(包括国家重点公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共绿地、建国后新建公园等)照片不包括组照,照片需注明拍摄地点。

3、所有照片通过网络投稿,入选之后调取原文件,不按时提交原文件者或提交的原文件大小低于10MB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4、本次收稿照片必须保留原始图像信息,无图像信息无效。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截稿日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0日(以收到日期为准)。征稿截止后,主办方将组织摄影界和园林界专家进行评选。

7、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在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包括且不限于制作出版物、展览、制作CD、专题影视节目、旅游推介宣传、专题网站等),并不再另付稿酬。

8、所有入选作品将永久收藏于中国园林博物馆。

 

二、重要声明:

    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三、作品入选设置:

1、入选等级及稿酬:

金质收藏作品:5幅、每幅稿酬人民币5000元。

银质收藏作品:10幅、每幅稿酬人民币2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130幅、每幅稿酬人民币500元。

2、作品入选的,可累积中国摄影家协会入会申请积分。

3、获金、银质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

5、稿酬中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四、网上投稿:http://www.pop-photo.com.cn/forum_469_1.html  点击前面链接进入大众摄影网投稿专区投稿,谢绝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稿。

    本征稿启示最终解释权归主、承办单位。

 

来源:大众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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