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栖霞山 文化璀璨地”全国摄影大展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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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网编:赵怡 | 时间: 2015-2-26 | 浏览: 468

 

 

“美丽栖霞山 文化璀璨地”全国摄影大展征稿

 
主办单位: 《大众摄影》杂志社、江苏省摄影家协会、政协南京市栖霞区委员会、中共南京市栖霞区委宣传部、栖霞区文化旅游局、栖霞区文联、南京市栖霞山文化休闲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江苏达富田混凝土有限公司
 
截稿时间:2015年11月30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 “建设美丽中国”的发展要求,着力宣传和推介南京栖霞山的生态、历史、人文资源,让更多人领略和分享栖霞山的文化魅力,《大众摄影》杂志社、江苏省摄影家协会、栖霞区政协、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局、区文联、栖霞山文化休闲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联合举办“美丽栖霞山  文化璀璨地”全国摄影大展活动。
 
稿酬设置:
金质收藏作品2幅,各 20000 元
银质收藏作品6幅,各 5000 元
铜质收藏作品100幅,各 300 元
    以上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作品获选金质收藏、银质收藏、铜质收藏的,可累积中国摄影家协会入会申请积分。
    稿酬中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征稿细则:
(一)征集内容
    以“美丽栖霞山  文化璀璨地”为主题,全面征集反映南京栖霞山区域内的古刹禅韵文化、红枫生态文化、石刻遗存文化、茗茶休闲文化、民俗民风文化等内容。
(二)征稿要求
    作品提倡以近年来创作为主,国内外各地区的摄影团体、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彩色、黑白均可,作品类型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按1幅计算,每组照片不超过8张。投稿作品须为JPG格式,每幅作品文件长边900-1024像素,大小500k以内。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选作品公布之前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并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所有入展作者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公示、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文件建议不低于7M),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三)投稿方式(请一稿两投)
    本次大展仅接受电子文件网络投稿,不接受纸质照片和光盘投稿。
投稿地址:
1、 大众摄影网 http://www.pop-photo.com.cn/forum_452_1.html          (点击本链接进入)
2、 电子邮箱 mlqxstg@163.com。
    投稿者注册时均需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迅地址、邮箱、电话,身份证号、作品标题,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本活动的主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将所有入选作品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公益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付酬。
(四)征稿声明
1、大展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大展提醒投稿者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凡存在问题,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因此产生的调查、辨认、论证等费用由投稿者承担。
2、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3、本次摄影大展只负责作品征集活动,拍摄参与者的交通、食宿等其他一切活动属个人行为,请自理。
4、主办单位拥有大展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5、主办单位将聘请全国摄影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入选作品名单将在大众摄影网站http://www.pop-photo.com.cn上公布。
 
优惠政策:
       为方便创作,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期间,江苏省摄影家协会会员和全国各省级摄影家协会会员,以及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记者证的摄影创作人员,凭相关证件原件可享受栖霞山景区相应的优惠政策。
 
       主办单位特别为广大摄影爱好者推荐最佳拍摄时间和特色活动:
1、2015年2月28日(正月初十):金陵非物质文化遗产、栖霞山公园展示展演活动。
2、2015年4月13日——2015年5月12日(农历二月二十五):金陵礼佛月活动。
3、2015年10月下旬——2015年11月中旬:南京栖霞山红枫拍摄最佳时期。
 
来源:大众摄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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