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美丽神奇的广西”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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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网编:王可欣 | 时间: 2015-7-2 | 浏览: 166

“美丽南方·神奇广西”杯
暨第六届“美丽神奇的广西”摄影大赛

 

《城市交响曲》蓝建强  摄


    为进一步对外推介美丽广西,拓展对外交流渠道,展示广西“美丽南方”的新形象,特举办“美丽南方·神奇广西”杯暨第六届“美丽神奇的广西”摄影大赛。

一、大赛主题
    本次摄影大赛将以创新的理念,全方位反映广西迷人的自然风光、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深厚的历史文化,多角度展现广西当前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新形势新面貌,多层次呈现一个富有广西特色、壮乡气派、南方气质的“美丽南方”新形象。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承办单位:广西新闻图片画报社

三、奖项设置
    1.设一等奖1名,奖励20000元;二等奖5名,各奖励10000元;三等奖10名,各奖励5000元;优秀奖30名,各奖励1000元;入选作品300名,各奖励500元(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交)。
    2.凡在本次大赛获奖、入选的作品均发证书。

四、投稿须知
    1.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2.参赛作品必须取材于广西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文化、名胜古迹、民族风情、城镇新貌、社会发展、生态家园、丝路合作等相关内容。作品要求在2012年(含2012年)以后创作。
    3.参赛作品要求客观真实、生动形象,力求思想性与艺术性完美结合。
    4.参赛作品规格为10英寸(25cm),长幅照片的高度应不低于8英寸(20cm)。彩色、黑白均可;作者参赛作品幅数不限,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每个组照算一幅)。
    5.参赛作品截稿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6.参赛作品涉嫌侵权问题,概由作者本人负责。
    7.作品必须是摄影原创作品,不能使用电脑拼接合成等制作方式改变原始图像。凡是经过暗房特技,电脑制作改变原像等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参赛资格。谢绝翻拍作品。
    8.获奖和入选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统一调取原始文件,不按时提供原始文件取消获奖、入选资格。
    9.本次大赛本着“汇集精品、激励精英”的原则,择优录取,作者获奖、入选作品数量不限。
    10.获奖作品名单将在《广西画报》2015年12月刊(网址:
http://epaper.gxnews.com.cn/gxhb)公布,并陆续刊登获奖作品。

五、稿件投送
    稿件请寄送广西新闻图片画报社并注明“美丽南方·神奇广西”杯暨第六届“美丽神奇的广西”摄影大赛参赛作品,地址:广西南宁市友爱南路41号,联系人:黄丽珊,邮编:530001,联系电话:0771-3133175。


“美丽神奇的广西”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5年6月

 

来源:影像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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