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摄协新增会员120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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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网编:王可欣 | 时间: 2015-6-26 | 浏览: 271

新版《中国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开始施行

    中国摄影家协会2014年下半年新会员评审工作日前告竣。经中国摄协组织评审,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摄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摄协,17个行业摄协及解放军、中央直属等单位的1375名申报人中,1209人被批准成为中国摄协新会员。目前,中国摄协个人会员总数达到21047人。

  本批新会员的平均年龄为51岁,其中40-59岁摄影人仍为主体人群,占总数的77.56%;40岁以下和60岁以上比例分别为11.55%和10.89%,40岁以下新会员与上批相比略有增长;从新会员的性别来看,女性摄影人比例为16.09%,与上批相比增长了2.81%。从学历水平来看,大专以上摄影人比例为89.52%,依旧占据绝对多数。从职业类别来看,非职业摄影人仍占多数,职业摄影人比例为11.80%。从申报类型来看,创作类为主体,占94.06%,同时从事摄影相关工作(编辑、记者、教师、图书出版、理论工作者和组织工作者)的新会员,占新会员总数的5.94%。本次评审中,通过率排名前十的团体会员为:北京、重庆、云南、青海、兵团、江西、天津、安徽、广西、辽宁。

  依照《中国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规定,中国摄协对2014年下半年新入会的评审工作进一步加强程序管理。在组联部认真审核每一位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确认有效分值的基础上,邀请专业人员组成评审组,对从事摄影创作类的申请人提交作品进行认真评审。有68位申请人虽然达到了《入会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但由于申报材料缺项或提交的摄影作品水准不高等原因而未获批准。中国摄协希望申请者提交入会申请材料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入会细则》的有关规定、要求办理,提交的摄影作品、文章要保证较高水平,作品制作要有较高质量。

  根据摄影事业发展需要以及许多基层摄影人的建议,本着既保持总体稳定、又体现与时俱进的原则,中国摄协第八届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对目前正在执行的《入会细则》(2013年版本)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并于2015年上半年开始施行。新版《入会细则》主要增设条款有:入选中国摄协认证的,由中国摄协媒体、业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计0.5分/件;由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冠名摄影的活动,获铜奖以上业绩计2分/件,入选计0.5分/件;为了加大摄影著作权益的保护工作,设立摄著协会员作为入会条件,计5分。此外,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站举办在线个人作品展、获得北京摄影函授学院优秀学员称号并在北京摄影函授学院网站举办在线个人作品展的积分,由8分调整为5分。同时,《中国摄影家协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会员入会细则》开始施行。详情可查阅中国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www.cpanet.org.cn

  《入会通知》将于近期由中国摄协组联部寄往各团体会员单位并转发至新会员。新会员接到通知后,可根据要求办理入会手续。在履行会员应尽义务的同时,享受会员的各项权利。

 

来源:影像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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