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太平.江南荻溪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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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网编:王可欣 | 时间: 2015-11-23 | 浏览: 370

盛世太平.江南荻溪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太平街道,位于苏州市相城区东部,东临碧波浩荡的阳澄湖西湖,北濒清水涟漪的盛泽荡,地处长江三角洲苏锡常开发区和上海大都市经济圈内。太平街道历史悠久,文化物萃,自南宋建炎三年(1129)太尉、柱国太傅王皋南渡定居、归隐、长眠于此,人气渐旺,逐渐傍“S”形荻川(现称济民塘)形成商贸街市,至明清已成集镇。明代,域内溪川纵横,湖畔溪边荻芦飘扬,故称荻溪。清光绪十九年重建太平桥,故又称太平桥镇。境内土地肥沃、气候宜人、资源丰富,历来是粮油和鱼蟹优质高产区,素有“鱼米之乡”的美称,今又有“太平盛世”之誉。

    为了吸引摄影人群以敏锐的洞察力、独特的视角通过优秀摄影作品充分挖掘太平街道的发展新成绩,展现生态优美、文化发展、旅游兴旺、人文和谐的新气象以及阳澄湖西湖的美丽景色,苏州市相城区区委宣传部与中国摄影报社特联合举办“盛世太平 印象荻溪”全国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苏州市相城区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苏州市摄影家协会

          苏州市相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办事处

协办单位: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苏州阳澄湖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园

          苏州葫芦半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瑞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国际在线旅游频道、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ICNTV(中国互联网电视)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辖区内葫芦岛、阳澄湖西湖自然风光、太平荻溪老街、沈桥老街、名胜古迹、人文风情、非物质遗产、生态农业、社会民生文化创意产业等主题的摄影作品。

 

征稿时间

    2015年11月——2016年9月19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一级收藏作品     1幅           稿酬人民币3万元

二级收藏作品     3幅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三级收藏作品     6幅           稿酬人民币各5000元

优秀作品    80-100幅           稿酬人民币各8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获三级收藏作品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苏州瑞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

3.作品必须取材于太平街道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 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 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 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大展专区“荻溪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荻溪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来源:全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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